隐私声明
最后更新:2026年7月3日
本声明说明 SEVELLO LIMITED(下称「Sevello」或「我们」)如何处理与本网站以及您主动发送的咨询相关的个人资料。本声明依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下称「PDPO」)撰写;对于欧洲经济区(EEA)的访问者与客户,亦尊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本网站为静态展示网站,不设客户端口、账户系统或任何在线表单;我们通过本网站获得的个人资料,仅限于您选择以电子邮件发送给我们的内容。
一、谁对您的个人资料负责
SEVELLO LIMITED(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71号金威商业大厦8楼A室)为 PDPO 项下的资料使用者;在 GDPR 适用于特定关系的情形下,亦为本声明所述个人资料的数据控制者。
任何私隐事宜,请致函 [email protected]。我们未设立数据保护官,亦无此法定义务;私隐咨询由公司管理层直接处理。
二、我们收集哪些个人资料
本网站不设表单、不使用 Cookie 或分析工具,因此浏览本站不会向我们传送任何个人资料。若您以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收到您所提供的信息:通常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与来信内容,以及您在洽谈潜在合作过程中进一步分享的资料。
为本网站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托管与内容分发)可能出于安全与稳定交付之唯一目的处理 IP 地址、访问日志等技术数据。我们不会利用此类数据识别访问者身份或进行画像。
三、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
我们使用您发送的信息以回复咨询、应您的请求评估并筹备可能的服务关系、在受托后履行服务、保存适度的业务记录,并遵守适用于我们的法律义务。
对于欧洲经济区的个人,GDPR 第六条项下对应的合法依据为:订立合同前的步骤;合同履行;我们以安全方式经营一家小型审慎机构并保存日常记录的正当利益;法律义务的遵守;以及同意(如我们在个别情形下依赖同意,您可随时撤回)。
四、可能接收您个人资料的对象
我们不出售个人资料,亦不为营销目的与任何人共享。
访问权限仅限于确有需要的人员:处理您请求的小型内部团队;为落实您委托的具体安排而聘请的合作方与供应商(如航空公司、酒店、包船运营方),其仅获得完成该预订所必需的信息;以及在法律要求或为保护合法权利与安全而合理必要时的专业顾问或主管当局。
五、跨境传输
Sevello 服务全球客户,落实请求往往意味着将必要信息传递给安排发生地的合作方。我们只共享具体事项所必需的内容,并要求合作方予以保密。
当欧洲经济区居民的个人资料被传输至欧洲经济区以外时,我们将依据 GDPR 认可的适当保障机制进行,例如充分性认定或欧盟委员会的标准合同条款(视具体情形而定)。
六、资料保留期限
我们保留个人资料的期限,不超过实现收集目的所需的时间。未促成合作的咨询往来,仅在合理的礼节性跟进所需期间内保留,随后即予删除。
客户关系一经建立,相关记录将在合作期间保留,并在其后依照适用的会计、税务及其他法律义务所要求的期限继续保存。
七、您的权利
依据 PDPO,您有权查阅我们所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并要求更正不准确之处。我们将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答复。
若您身处欧洲经济区,您还享有 GDPR 规定的各项权利:查阅、更正、删除、限制处理、反对基于正当利益的处理、对您提供给我们的资料行使可携权,以及随时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处理的合法性)。行使任何权利,请致函 [email protected]。
八、我们如何保护个人资料
我们采取与所处理资料的有限规模相称的技术与组织措施:访问权限仅限于确有需要者、采用信誉良好且安全的服务供应商,并执行严格的内部保密——正如我们对待这份工作其他方面的一贯审慎。任何基于互联网的服务都无法承诺绝对安全,但我们在每一层面均尽合理注意。
九、Cookie 与追踪
本网站不设置任何形式的 Cookie,不使用分析工具、广告技术、追踪像素,亦不嵌入任何可观察您访问行为的第三方组件。这正是您看不到 Cookie 横幅的原因:没有任何事项需要征求您的同意。
十、咨询与投诉
如您对私隐事宜有任何疑虑,请先致函 [email protected],以便我们及时妥善处理。
您亦可向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PCPD)提出投诉。若您身处欧洲经济区,您可向您常住地、工作地或所称侵权发生地的监管机构提交投诉。
私隐咨询:SEVELLO LIMITED,香港湾仔骆克道171号金威商业大厦8楼A室 · [email protected]